收到商标撤三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申请日前三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以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实际经营中得到了有效的使用,从而进行答辩,由专业人士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书的撰写,可以提高撤三商标的通过率。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话,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对其提出商标撤三,一旦撤三成功,那么商标持有人就会失去对商标的专有权,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一定要重视商标撤三,而且还要学会如何应对商标撤三。

如何应对商标撤三  第1张

时间

面对商标撤三,时间一定要把控好,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申请日前三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如果超过了期限,那么商标局会认为商标注册人放弃答辩,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证据材料

商标局会要求商标注册人提供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有效证据呢?

  • 面对商标撤三时,提供有效商标使用证明才是最有效的。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明需要可以完整地体现争议商标,如果是不完整地使用或者与其他商标结合来使用,都可能无法获得法院认同;
  • 使用证据能够体现诉争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在非核定商品上的使用,除非能证明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商品为同一种,否则一般不能得到法院认可;
  • 使用证据是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根据笔者办案经验,使用证据所涉及的时间如果均为临近指定期限截止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其效力可能大打折扣;
  • 使用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使用诉争商标商品的流通过程,一般可以从许可使用协议、委托生产协议等方面收集,其中发票相比发货单、收据等材料,更客观地证明了协议的实际履行,是关键证据;
  • 所提交的证据应确保真实合法,如某件证据系伪造,则会对提交的所有证据从严审查,相应提高证明标准。

我们需要对商标的使用有一个充分的理解,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交易文件、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的营销推广的活动中用来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因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明,一方面要考虑商标持有人的主观意图,是否将该商标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上面,同时要考虑该商标的使用行为是否真正的起到了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成功将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建立联系。如果该商标只是象征性使用,那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明是无效的,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和采用的。

撤三答辩

以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实际经营中得到了有效的使用,从而进行答辩,但是答辩人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证据资料上的使用时间,必须要在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范围之内,如果商标注册人对于答辩比较生疏,可以交给专业的代理机构,由专业人士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书的撰写,可以提高撤三商标的通过率。